2018-04-12
經濟日報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收緊樓市印花稅豁免範圍的《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堵塞「一約多伙」的漏洞。
草案亦訂明,會被視作單一住宅物業的例子,包括一個單位連同座建築物的天台、一個單位連同比鄰平台,以及因拆卸相連單位牆壁或樓板而形成的單一單位。
單位連天台 視作單一物業
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修訂,認為應放寬單一住宅物業的定義,包括一個單位及同一建築物的平台等。不過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不支持有關修訂,因部分舊樓的外牆可作出租賣廣告,價值更高,印花稅亦會更多,若涂謹申修訂獲通過,可能造成逃稅。會計界梁繼昌亦認為,實際執行上難以界定何謂單一住宅物業,指涂謹申的修訂,可令定義更為精確。涂謹申的修訂最後遭否決。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政府自去年4月宣布收緊豁免安排後,涉及一約多伙的交易佔總數比例,已由去年4月的2.7%,下跌至今年2月的0.2%。
陳帆說,在全球低息、信貸寬鬆、資金充裕的大環境下,樓價脫離市民購買力,並非香港獨有的問題,面對樓市泡沫風險高企,政府有必要推出「辣招」,紓緩樓市供求失衡。
版名 : 地產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