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1
經濟日報
去年10月新修訂的公屋富戶政策,觸發大批公屋戶刪除家庭成員戶籍。新政策實施後,房署去年第四季批准9,300戶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全年數字更錄4.11萬宗,是2013年以來新高。
創2013年以來新高
新富戶政策下,若公屋戶家庭入息超過入息限額5倍,或家庭資產超過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公屋。有住戶疑為避過被標籤成富戶,紛紛申請刪除家庭成員戶籍,以留住公屋居住權,或避過多繳屋租。截至去年底,全港約有77萬戶公屋家庭,過去5年房署就批出近18萬宗相關申請,佔公屋戶總數23%。而去年房署更批出4.11萬宗刪除戶籍個案,按年升幅逾兩成。
富戶的家庭入息,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兩倍以上,2016/17年度有2.24萬戶被列為富戶需交額外租金,但未需遷走,數目是過去5年以來新高,當中有2萬戶需繳倍半租金,另2,400戶入息更達限額3至5倍,需繳雙倍租金。
至於有32個住戶需繳市值租金,該批家庭多數即將要遷出公屋單位,但仍有住屋需要,獲准暫住。過去5年,平均每年有210個租戶因需繳交額外租金,而被收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