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明報
【明報專訊】「80後」陳先生(化名)在2007年入讀大學時與母親一起申請兩人公屋單位,等候大約5年收到房屋署來信指進入詳細資格審查階段,其後被審查出當時6個月入息總和高出限額逾千元,不符合入住公屋資格。他後來轉為兼職,降低收入終符合「上樓」資格,但他稱,這卻蹉跎了他畢業後踏入工作拚搏的黃金時機。
陳先生畢業後從事電腦工程工作,月入約1.4萬元,本以為可通過當年的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審查,但因為工作一年後有年終獎金,總入息增加,最後因被審查的半年期收入超出限額逾千元而不符合資格。
陳先生為了不再錯過「上樓」機會,決定辭職,但當時公司老闆了解其辭職原因後,主動提出讓陳轉為兼職工作,薪金減半,一周上班3至4天,陳當了約一年兼職員工後,成功通過公屋入息限額審查並「上樓」。他與母親入住約200呎公屋單位,現時月租約1700元。
稱失晉升機會 感鬱鬱不得志
陳先生稱,入住公屋單位後,因不想「打完齋唔要和尚」,於是繼續在同一公司做多一年全職才轉工。他表示,初畢業的使費不多,且當年租金未有瘋狂上漲,平日只要節省一點,轉兼職工作,對他沒構成很大經濟壓力,成功「上樓」確令住屋開支減少,但他慨嘆當年失去「黃金機會」,無法於畢業後即時轉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及把握時間爭取晉升,當時曾因此而感到鬱鬱不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