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9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計劃發展洪水橋,興建6.1萬個住宅單位,去年5月刊憲經修訂的發展大綱圖,修訂後的最新規劃中,政府在鳳降村及青磚圍預留3幅總面積逾2.5公頃的土地作「鄉村式發展」。本土研究社表示,3幅土地足夠興建100間丁屋,但整項發展計劃涉及清拆原居民村屋數目只有「十間八間」,質疑政府有否必要預留3幅土地,並表示按初步評估,3幅土地有興建公營房屋潛力,提供約2100個單位,批評政府縱容「擴丁」。規劃署稱,修訂是考慮公眾諮詢後的意見。
明報記者 黃俊鋒
被視為中長期土地供應之一、面積達707公頃的洪水橋新發展區,涉及清拆5條非原居民村,原居民村則獲保留。政府去年5月刊憲《洪水橋及廈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修訂規劃後預留了3幅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包括一幅位於屯門青磚圍北面,面積約1.31公頃;兩幅位於元朗鳳降村北面,面積約1.21公頃。
本研社質疑「拆十還百」 縱容擴丁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表示,每公頃土地一般可建約40間丁屋,若以3幅土地共2.52公頃推算,足夠興建約100間丁屋。他說,經比對洪水橋最新發展大綱圖及現時地段後,發現整個發展計劃下,約8至10間村屋或要清拆,以田心村受影響較大,「但看不到會有100間村屋受影響需要清拆重置」。
他表示青磚圍的一幅土地位於擬建港鐵洪水橋站旁邊,屬市中心一帶,以5倍發展密度推算,可建逾1400個公營單位;而鳳降村的兩幅土地,旁邊是較高密度住宅項目,附近亦有道路接駁,若以2.5倍發展密度推算,可建近700個單位;即3幅土地可建約2100個單位。
黃肇鴻並表示,該3幅土地以往不是規劃作「鄉村式發展」,而且大綱圖刊憲後諮詢期間,該3幅土地列為「鄉郊住宅發展密度第四區(RR4)」,並無直接列為「鄉村式發展(V Zone)」地帶,認為諮詢存在取巧,甚至縱容原居民「擴丁」,「政府應解釋一下為何發展洪水橋時,要同時擴大V Zone面積,額外預留土地給原居民建丁屋」。翻查資料,未修訂前該幅青磚圍土地原規劃作政府車廠,目前用作停泊貨櫃車;而鳳降村兩幅土地原規劃作住宅用地,目前閒置。
規劃署﹕考慮公眾諮詢意見
規劃署回覆稱,新修訂是考慮第三階段公眾諮詢意見,並經進一步探討所決定,建議將該3幅土地用作鄉村遷置區,以安置在新界鄉村遷移政策下受影響的合資格村民,應可應付受發展影響、而符合資格的屋地業權人需要,但具體獲遷置屋宇的數字需待核實後才能確定。規劃署並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洪水橋新發展區內共有393宗興建丁屋申請處理中。
元朗(廈村)區議員鄧家良說,未知道確實有多少原居民會受發展影響,但認為政府至今仍未處理好洪水橋村落的安置及賠償問題,建議政府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容許受影響的非原居民遷入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