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本港土地供應緊張,為解決不同用途的發展對用地的需要,一地多用的概念或漸成新發展時的「主旋律」。西貢區議會昨討論於擬建的將軍澳南中央公園,加設地下停車場的建議。康文署表示,經初步可行性評估,在現時為臨時停車場的未來公園用地地底興建兩層停車場大致可行,可以提供九十個貨車及二百六十個私家車車位,但如落實計畫,公園或要分拆兩期興建,整體落成日期最少延遲七年。
政府去年提出「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畫」,當中位於將軍澳第六十六及六十八區,現時為臨時停車場的用地,或會於未來五年內展開工程,成為連接將軍澳港鐵站至海濱的中央公園。不過,年初西貢區議會地區設施委員會於討論工程時,就有意見提出將公園「一地多用」分期發展,並加設地下停車場的建議,從而紓緩車位不足情況。
昨日該委員會再開會,康文署就指在委託建築署進行初步探討後,認為如將公園拆分兩期發展,即先於南部第六十八區興建第一期,設置單車公園、兒童遊樂場和籃球場等及優化的海濱長廊部分,然後於第二期再在北面的第六十六區興建地下停車場及園景花園、健身設施及緩跑徑等設施,方案大致可行,屆時雙層的地下停車場或可提供九十個貨車及二百六十個私家車車位。
但署方亦提出,建築及設計方案、造價及交通和環境評估等詳細細節,尚要與其他部門作進一步研究,但就預期費用會大幅增加。
文件亦提出,如分兩期興建,當局需將計畫分為兩個項目,按程序申請資源進行研究、諮詢及撥款,未必可在未來五年內展開工程,亦可能會帶來一定噪音及空氣污染問題。而加建停車場亦需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粗略估計完成兩期工程的時間,最少亦會大幅增加七年。署方就指對不同方案持開放態度。
有關用地所屬的寶怡選區區議員謝正楓亦表示對不同方案持開放態度,他指雖然政府有向公園用地兩旁的居民代表諮詢,不過由於將軍澳南區內其他居民亦會是公園使用者,同時如車位不足的話,違泊情況或會加劇對居民構成影響,故昨日會上政府同意再向其他居民代表諮詢,並未就是否於公園加建停車場作決定,或會於下月十七日會議時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