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流浮山3層村屋的女業主,委託師傅裝修全幢村屋連花園,惟工程爛尾,令家傭觸電等,需兩度聘請裝修公司埋尾。女業主日前入稟區院,向兩名裝修師傅追討約69.2萬。
致家傭觸電 家人需站着吃飯
申索人崔煥好為元朗流浮山鳳降村傲凱峰一3層村屋的業主,兩名被告人為裝修師傅張文康及王凱達。入稟狀指,崔前後共付約148.9萬元,現向張、王兩人追討墊資、埋尾、精神及時間的損失費用約69.2萬。
崔於2012年11月透過地產公司介紹,聘請張及王裝修村屋地下、一樓、二樓、天台連花園,並簽訂為期5個月合約,工程連物料費為96萬,至翌年6月三度增加工程後,總額為123.6萬。惟於同年5月張及王承認工程失誤,而缺乏現金贖回已付訂的物料,崔遂預先支付工程費14萬,但兩人均未能按時完工。
崔遂應張及王介紹,並為兩人墊資轉聘另一公司由師傅何兆康接手,惟何最終亦令工程爛尾,包括魚池未完成鋪磚及做防水、廚櫃廚台有裂痕等,但因須交吉舊居,崔已被迫搬至上址居住。崔最終於2013年10年再度聘請另一公司,完成張、王及何未完成的工程。
入稟狀續指,兩名被告不能按時交屋,違反合約,導致崔、其家人及寵物居於一所破損的樓房,所有傢俱仍包裹着,每天只能站着享用晚餐,走廊電燈亂閃,全家精神極度困擾,加上因金錢問題,有部分工程更須由崔的家人親自進行,以致他們在假期無法休息。
資料顯示,申索人崔煥好於2015年在同一屋苑內撫養的兩頭藏獒咬傷女鄰居,崔經審訊後被裁定傳票罪成,罰款1.8萬元。
入稟狀編號:DCCJ7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