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一月 12, 2025 星期日 陽光充沛 19° 34% 寒冷天氣警告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地監局推反洗黑錢指引

2018-02-22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早前立法會通過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條例,而地監局亦發出相關新指引配合,並於下月1日起生效。 地監局發言人稱,立法會於上月通過《2018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該修訂條例中訂明對指定非金融業人士(包括地產代理)的指定交易的法定盡職審查及備存記錄規定,局方剛發出一份新執業通告,為業界提供有關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一般背景資料及實務導引,以協助地產代理及其高級管理層制訂及實施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符合《打擊洗錢條例》的相關規定,該指引將於3月1日起生效。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表示,就物業交易涉及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而言,本港代理在物業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有限,與其他司法地區的地產代理不同,本港代理並非代表客戶收取訂金或樓款的託管代理,而只是擔當買方與賣方的中間人,安排物業視察及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然而,鑑於《打擊洗錢條例》已將本港地產代理行業納入規管範圍內,局方為免業界觸犯法例,於是發出此指引,希望令地產代理更易於明白該條例的要求,並執行措施以符合相關規定及避免觸犯法例。根據該通告,代理必須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減低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及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