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除了搬遷高等法院大樓,《施政報告》去年亦同時公布,計畫在加路連山道部分用地興建能夠一併容納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及土地審裁處的區域法院綜合大樓,以解決現時設於灣仔政府大樓的區域法院和家事法院,以及位於九龍加士居道的土地審裁處,使用量日漸飽和的問題。據了解,在完成所需的技術評估後,規劃署會就改劃加路連山道用地用途的建議諮詢灣仔區議會,相關諮詢暫定今年首季內進行。
擬議興建的區域法院綜合大樓,將容納區域法院級別的所有法庭和審裁處,包括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和土地審裁處。據了解,為應付區域法院級別法庭設施的長遠需要,區域法院綜合大樓的淨作業樓面面積將達大約二千六百平方米,較現時三個法庭和審裁處佔用的地方多約一半。
區域法院綜合大樓與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相似,設有不同大小的刑事、民事、聆案官及家事法庭,用作處理不同的法庭案件,而其他法庭相關設施亦將予改善或擴充,使其更為簡便易用,提高運作效益。
至於用作搬遷的加路連山道用地,原本擬用作商業發展,現時該用地有一部分預留作興建區域法院綜合大樓,而為配合整個發展計畫,有關的分區計畫大綱圖需要作出修訂。發展局、規劃署及建築署現正進行有關該發展計畫的工作。在完成所需的技術評估後,規劃署會就改劃加路連山道用地用途的建議諮詢灣仔區議會,繼而展開相關的法定規劃程序,有關諮詢暫定於今年第一季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