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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擬遷「五號用地」騰出空間作商業發展

2018-02-18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現時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大樓由於地方不敷應用,令政府去年提出利用中環新海濱的「五號用地」進行重置。政府消息指,搬遷法院的計畫雖然令政府失去一幅海濱靚地,但由於所釋出的金鐘用地同樣位置優越,對業界甚為吸引,有空間改作商業發展,料不會因此令庫房「大蝕」,可供高等法院運作的面積亦會因而增加約一半。不過,為免影響法院運作,據知當局希望過程中可以做到無縫交接,會待高等法院遷出後才清拆現有大樓,意味原本可於中環核心商業區新增的商業樓面,需要推遲「應市」。   位於中信大廈對出的中環新海濱「五號地皮」,原本一直計畫未來一至兩年內推出,但隨著地皮撥作高等法院興建新大樓之用,外界一直關注會令區內損失一幅商業地供應,而司法機構在《施政報告》發表當日曾回覆指,在重置有關法院後,現時的用地會交還政府,也未有交代未來的用途。政府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五號用地」早年原擬用作酒店及辦公室發展,但現時高等法院所在的用地亦位置優越,對業界甚具吸引力,因此大樓日後搬至中環新海濱後,所騰出的金鐘用地將有機會改作商業用途,「那裏現在已是寫字樓和酒店群,視乎時間性,搬遷高等法院所騰出的用地日後是有空間改作商業發展,亦可以肯定該處會是甲級寫字樓用地。」   消息人士說,由於海濱用地的規劃限制較多,即使高等法院搬遷至新址後,樓面面積將較現時增加五成,但大樓本身亦不會建得太高;問到兩幅用地會否存有「差價」,他稱由於兩幅頗為接近的用地只是「對調」用途,政府不會因此「大蝕」,但由於涉及搬遷法院大樓,需要做到無縫交接,原本可於中區新增的商業樓面,需要延遲供應,「因為要待法院大樓搬至中環新海濱後,現時位於金鐘的大樓才可以清拆,避免法院運作受到影響。」   他又表示,「五號用地」改變用途後,中環新海濱供應的商業樓面將有所減少,主要來自位於皇后像廣場以北的「三號用地」,但原本預留作休憩用途的土地仍會「頂住」不賣,確保中環新海濱未來提供約二十公頃的休憩用地,即相當於一個維園的面積,留給公眾享用。   根據中環海濱規劃,位於中信大廈以北的「五號用地」原本可提供五萬八千平方米樓面面積,其中三萬三千平方米將會發展為酒店,而擬建的高等法院綜合大樓,淨作業樓面面積約五萬六千平方米。不過,本報從當局去年向立法會提交的一份文件留意到,擬用作興建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範圍,除了涉及「五號用地」,原來亦包括五號用地的一幅南面用地,兩處合共佔地一點五八公頃。   當局早年曾經回覆指,位於五號用地以南的前香港紅十字會總部及水務署夏慤道食水抽水站,政府正積極探討將之搬遷,騰出土地改作可供興建辦公室的中等規模用地,以填補中環一、二號用地因為國際金融中心等反對而損失的商用面積,紓緩中區甲級商廈不足。不過,從當局提交的文件位置圖所見,擬建的高等法院綜合大樓並不包括前香港紅十字會總部範圍。   海濱事務委員會委員吳永順認為,政府辦公大樓也屬寫字樓用途之一,只要高等法院大樓的未來設計並沒有大幅修改地皮所容許的樓宇高度,改變用途問題不大。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超國認為,「五號用地」優勢在於較近海濱,景觀較佳,而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則較接近港鐵站,交通方便,估計未來能以地積比率十五倍發展,兩者各有優勢,料從庫房角度考慮也是同樣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