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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廚房單位須年檢 去年千張警告

2018-02-13    東方日報
【本報訊】近年發展商傾向將單位的廚房設計成開放式,製造空間感。消防處表示,本港約有一萬四千個住宅單位入圖則時已申請興建開放式廚房,截至今年一月,八成單位已遞交年檢通知書,但仍有兩成單位尚未提交。處方去年就此發出約一千張警告信,提醒業主需要每年安排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單位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並須遞交消防證書。 需裝煙霧偵測器及消防花灑 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梁威霆表示,根據現行條例,開放式廚房設計的住宅單位內及其樓層公用走廊,需要安裝煙霧偵測器,同時該煙霧偵測器的火警信號,必須連接大廈及管理處的火警警報系統,當感應到煙霧,裝置即會響起警鐘。 至於廚房內的天花板亦必須安裝消防花灑頭,此消防裝置須接駁至大廈的火警指示儀錶板、管理處和消防通訊中心,以安排消防車到場。至於是否符合有關規例便容許以明火煮食,處方指要視乎公契所列明的規定而定。 對於有業主購樓後自行改建開放式廚房,消防處表示,不鼓勵業主在不獲批准下改建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