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經濟日報
根據EPRC經濟地產庫資料,元朗朗屏邨石屏樓低層15室,原業主於2015年10月份,以33.6萬元(未補地價),向房委會購入單位,並同時獲銀行承造33.4萬元按揭。
不過原業主於2016年,兩度向財務公司借貸,分別32萬元及42萬元,料急需套現資金,持貨未夠3年,即以150萬元(未補地價)沽出單位,持貨兩年多,升值116.4萬元,升幅3.5倍。不過,交易涉及樓價1成,即15萬元額外印花稅,扣稅後帳面獲利101.4萬元。
欄名: 市場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