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次由銀主放售、市值約12億至13億元的一批約30項豪宅及商業物業,原由樓東俊安(0988)股東蔡穗新等人購入。資料顯示,樓東俊安於2016年10月曾以10億元收購有關物業,惟至2017年1月,該公司公布成交告吹。翻查當年發出之通告,該公司指,對香港房地產市場長遠前景感樂觀,而該次收購是用於多元化其投資組合。
蔡穗新曾為樓東俊安董事會主席,但於2016年底,即公司宣布收購上述物業後,稱基於私人理由辭任有關職務,惟至今他仍持有5.98%股權。
樓東俊安資源(中國),前身為明珠興業、新銀集團,原本主要從事物業投資及發展、酒店投資及營運、證券投資和買賣,以及一般貿易,現已終止酒店及物業投資業務,新增焦炭製造及發電業務。
本業從事煤炭
集團於2007年與俊安資源(香港)簽訂一份買賣協議,以代價14億元收購山西樓東俊安煤氣化有限公司50.1%股權,此後就主要從事焦炭加工及製造相關化學物、商品貿易、石油開採、生產銷售以及提供礦井服務和物流及倉儲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