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為增加土地供應,工程師學會前會展周明權早前提出可發展貨櫃碼頭上蓋建屋,他昨在一電台節目上再解釋其理念,認為該建議在技術上不是特別困難,亦不會比其他建築項目昂貴,較搬遷碼頭更快及便宜。前發展局局長,港大土木工程系名譽教授麥齊光亦指個人傾向「一地兩用」,分階段在碼頭上建屋會更符合經濟效益,「因可以把一幅寶貴土地使用兩次。」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早前曾就周明權提出的貨櫃碼頭上蓋發展房屋進行討論,不過當時政府提供的資料文件認為建議成本十分高昂,亦難以克服技術問題。周明權昨在一電台節目上就認為,小組未掌握建議的所有資料及事實。他強調自己的建議是在海邊起重機後方的貨櫃場上,建造轉接結構,然後把大廈建於上方,而不是要覆蓋整個碼頭。他強調在香港用轉移板承托高樓建築物的做法十分普遍,故亦不會比其他建築項目更昂貴,或有技術上的困難。
對於另一建議將貨櫃碼頭搬至新填海地點,他就認為有關建議需完全重建及搬遷碼頭,才可騰出用地,故不相信會較在碼頭上蓋發展更新及便宜。而周亦重申,因為碼頭面積有近三百公頃,需分階段以十五至二十年發展,每階段可發展一個有如太古城大小的範圍。另外為解決交通問題,周指如果地鐵不能伸延,可另外興建輕鐵接駁。
另外,日前表示支持建議的港大土木工程系名譽教授麥齊光在另一節目上,亦表示有如鐵路站等發展項目,在上蓋發展不是特別創新的做法,成本亦不會特別昂貴。他指出,貨櫃碼頭不能一次過開發,而分階段發展亦不會影響碼頭運作,只要上蓋的平台建成,工程就可以碼頭運作同步進行以減少干擾。
麥齊光又指,相較搬走碼頭,他個人傾向在上蓋建屋,因可以把一幅寶貴土地使用兩次,如果要搬遷碼頭的話,要先找新建碼頭的地點,會相當昂貴及費時。因此他認為上蓋建屋會更快捷、便宜及符合經濟效益,更有效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