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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目標 請好好說清楚

2014-12-11    經濟日報
撰文:唐榮 欄名:專家樓論 昨天有報道指,政府最新評估,未來10年需要48萬房屋單位供應,較去年評估增加1萬伙。當局亦傾向將每年增建1,000個單位,全數撥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不過,原有目標還未達到,未填大坑兼資助出售房屋,又加大目標,憑甚麽? •2013年9月 建屋目標 長策會向政府提交的公眾諮詢報告,確認本港未來10年建屋量要達47萬伙,公私營房屋比例為6:4,即28萬伙公營房屋、及19萬伙私人房屋。 •2014年2月 《施政報告》 今年初,特首梁振英的《施政報告》率先採納長策諮詢報告有關意見,並提到28萬個公營房屋中,有20萬個是出租公屋、8萬個是居屋。 •2014年12月 最新數據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日前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時表示,正加快興建公營房屋建設,不過因為人手不足及覓地難,他估計2014/15年度起的5年內,公營房屋建屋量加起來只有約8.8萬個,較目標落後。 可以這樣說,截至目前為止,10年建47萬伙的目標沒有變、而28萬伙公營房屋亦沒有變(私樓當然亦沒有改)、但究竟公營房屋前5年建多少?後5年建多少?現時差多少? 10年28萬伙公營房屋,代表平均每年要建2.8萬伙,現時情況如何? 前5年 年缺10400伙 運房局最新指出的數字是5年內建8.8萬公營房屋(應該包括公屋及居屋),代表截至目前為止,2014/15年度至2018/19年度,每年的公營房屋建屋量是1.76萬伙,代表前5年,每年缺少10,400伙,5年合計是5.2萬伙,需要在後5年,亦即2019/20至2023/24年的5年,追回這個差額,5年要建19.2萬個單位,每年需建38,400伙公營房屋,套用內地用語,後一個5年要較前5年,公營房屋建屋量要翻一番才能達標。 樂觀不樂觀? 另一個令人憂慮的是,估計至2018/19年度前,能夠興建的居屋數目不足1萬伙。換言之,2019/20年度起的後5年,192,000伙的公營房屋中,或有約7萬伙居屋包含其中。 數月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曾表示,已承諾的17.9萬個公屋單位已覓得土地,今年公布公屋供應新目標尚欠的2.1萬個單位(合共20萬個公屋),已進行覓地工作。似乎後5年興建20萬伙公屋的土地,雖然尚未儲足,但還有目標可追,但若兩個資訊配合起來,似乎最缺少的、運房局或相關機構仍未詳細披露數據的,將會是居屋地。 可以理解的是,公屋是一直持續供應的資助房屋,數量要增加的問題還可以追趕。至於居屋,卻是2011年宣布復建,啟動時亦不見相當積極,直至今年初才拍板推至8萬伙的建屋目標,持續供應的數量,亦由平均每年5,000伙跳升至8,000伙,碰上私樓要地、公屋要地,居屋這個倍增的供應房策,運房局更顯左支右絀。 借外力 成不穩定因素 可以這樣假設,私樓供應在港鐵、市建局等支援下,有機會達到每年18,800伙的供應,不過,能否持續、穩定的供應仍有不少變數,因為純計港府推出土地,根本無法達到18,800伙,要借外力,自然成為不穩定因素。 至於公屋,上文已提及,尚差2.1萬伙的土地。供應的「大坑」應該在居屋方面,運房局如何填補?8萬伙,是成功覓得或開發新土地?把私樓地或公屋地轉居屋?還是純屬不可達的遠景目標? 即將正式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是否在舊目標仍「無米落鑊」,仍豁出去加大供應新目標,應該會有清楚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