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3
明報
【明報專訊】持有西營盤德星里1至7號地皮的仲益國際有限公司,2014年8月向城規會申請將上址改劃住宅發展,惟有關申請翌年4月被城規會的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拒絕。仲益其後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決定。高院昨頒下判辭裁定仲益勝訴,頒令發還委員會重新考慮。
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法官區慶祥於判辭表示,接納仲益的兩項覆核理據,包括委員會認為仲益建議的大廈坐向會阻擋風向流動,及造成通風問題。區官表示,委員會在會議上未有提出上述問題,令仲益沒有機會回應,認為此舉涉程序不當,故批准推翻城規會的決定。
另外,委員會以開壞先例為由拒批申請,但區官認為委員會未有解釋涉案地段與西環匯安里有何相似地方。區官表示,即使日後有人就匯安里地段作出類近申請,委員會亦理應獨立及重新考慮,故裁定委員會理據不合理。
【案件編號:HCAL1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