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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簽按揭文件未列地庫 議員質疑犯法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連日表示,購入海詩別墅4號屋時已是現時的狀况,惟翻查由鄭自己簽署的轉讓樓契及銀行按揭文件中,對獨立屋的描述並未包括地庫。有按揭經紀表示,業主有責任向銀行如實申報物業情况,若按揭時銀行知道物業有僭建,或影響貸款額及利息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質疑,鄭若驊的做法或觸犯「以欺騙手法獲取利益」罪;但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銀行在接受按揭前會先視察物業,不會被蒙騙。 本報向律政司查詢鄭若驊簽署有關文件時,是否知悉文件與獨立屋狀况不符等,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鄭若驊於2008年買入海詩別墅4號屋,她在10月簽署轉讓樓契,及與渣打銀行簽署按揭文件,當中有內容描述獨立屋的狀况,包括地下、一樓、二樓、天台、花園及車位,但並無地庫,兩份文件均由鄭若驊簽署。其丈夫潘樂陶的3號屋,買賣合約及轉讓樓契中亦有同樣字眼的描述。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表示,近年銀行處理按揭申請時一般會實地視察,但亦有可能只要求業主提供物業照片來評估。她指若銀行發現物業有嚴重僭建,或會拒絕按揭;若僭建不嚴重,則可能降低按揭金額或提高按揭利率,亦有可能要求業主簽署文件,承諾一旦被「釘契」,業主要負責將物業還原。 經絡按揭轉介市場總監劉圓圓指出,業主有責任向銀行申報單位是否有僭建物,如在批出按揭後,銀行才發現物業有僭建,有權要求業主即時還清按揭或提高按揭利率。 陳淑莊:知情不報或涉騙貸 陳淑莊質疑,若地庫是鄭若驊所言在買入時已存在,作為法律界人士,她應知道轉讓樓契中並無提及地庫;若她在知情下沒讓銀行知道獨立屋包括地庫,就有可能是欺騙銀行獲取按揭,觸犯盜竊條例中「以欺騙手法獲取利益」罪。 湯家驊﹕因僭建拒按甚少 湯家驊則指銀行接受按揭前一定會先視察物業,獲得獨立意見和評估,不會只依賴買家的陳述,不會有「被蒙騙」的風險,而銀行亦有向業主追討的權利,故甚少會因為有僭建而拒絕接受按揭。 另外,工黨昨到警署報案,要求警方調查鄭若驊於事件中是否使用虛假文書,獲得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