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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細住宅地 增公私樓供應

2014-12-10    經濟日報
撰文:唐榮 欄名:專家樓論 用「細細件,容易食」,形容今天的樓市應該沒有人反對,各類型細單位的市場吸納速度驚人,而住宅地皮亦如是,故政府近年亦積極「拆細」地皮出售,包括大型「綜合發展區」。 「綜合發展區」(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rea簡稱CDA)是土地用途的一種,本港早於1976年已將此類土地用途,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內。 該類土地的規劃意向是促進市區重整,逐步淘汰互不協調及不符合規劃意向的用途。 不過,政府過往的「綜合發展區」用地規劃都十分龐大,目的是防止區內進行零碎的重建發展,以致無法有效地推行綜合重建及市區重整工作,並且藉此盡用該區的發展潛力,例如將來可以興建更多公共設施及更改現有的道路模式等。 可惜,隨着「綜合發展區」的規模愈大,所牽涉的土地業權亦愈複雜。 發展申請 城規會要求嚴格 由於「綜合發展區」有別於其他用地用途,例如「住宅」及「商業」等,地皮不能夠單獨發展,而必須要整區發展,換言之,如果區內有10幢物業,持有其中1幢物業的業主,便需要收購或取得其餘9幢物業的業主同意一併發展,否則重建計劃將難獲得城規會批准。 雖然在現有的機制下,如果業主能夠證明曾經盡力集齊業權,城規會將會考慮容許項目作分期發展,先讓已統一業權的範圍先行發展。但除非上述已收集業權的物業集中,並且具有相當的規模,否則仍然難獲得城規會准許作分期發展。 事實上,城規會對「綜合發展區」的發展申請,有一套更嚴格的發展要求。全港每幅「綜合發展區」都有各自的規劃大綱,例如發展密度、教育、文娛康樂、社會福利、社區及公共交通等設施等規劃要求,而發展商亦必須一一滿足,故除非「綜合發展區」的業權統一,否則根本難以進行,亦說明了本港多幅大型「綜合發展區」,為何仍然用作「工業」等舊有用途,而未有進行新的發展。 根據規劃署今年3月份公布的資料顯示,規劃署最近檢視了全港約115幅,獲劃作「綜合發展區」用途超過3年的土地,其中只有9幅已發展或取得規劃許可。 政府為加快「綜合發展區」的發展,近年積極將有關的地皮「拆細」,以解決複雜的業權問題,釋放區內的土地作住宅或商業等發展,以滿足本港短、中期的發展需要。 其中成功的例子,便是即將接受申請的荃灣新居屋尚翠苑。尚翠苑位於荃灣東工業區,前身為大窩口工業邨,早於2010年獲城規會由「工業」用地,改劃作「綜合發展區」用地,及後政府進一步將有關用地,「拆細」為5個小型的「綜合發展區」,其中新居屋尚翠苑便是其中一幅,涉及約962伙住宅單位。 政府拆細 油塘綜合發展區 政府「拆細」油塘「綜合發展區」的申請,最近亦獲得城規會通過,其中同屬政府持有的崇信街及仁宇圍旁官地,亦會率先進行發展,地盤面積12.7萬平方呎,以地積比率5倍計算,可建樓面63.51萬平方呎,料可興建約1,000伙住宅單位,相信其周邊的私人土地,亦會逐步作出轉型,尋求更高的物業投資價值之餘,亦有利增加本港短、中期的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