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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興苑首宗撻訂 買家蝕逾13萬

【本報訊】今年推售的新居屋市區樓王彩興苑,出現「第一滴血」。 房委會成交紀錄冊顯示,彩興苑C座3樓9室一個低層370平方呎單位,9月21日簽訂買賣協議後兩個月,原業主到11月16日撤銷買賣協議。 新居屋 370呎269萬 該單位售價為268.92萬元,若以樓價臨時訂金5%計算,估計買家至少損失13.4萬元。 房委會在售樓書列明,倘買方要求撤銷買賣協議,且獲房委會同意,則房委會有權保留樓價的5%,作為撤銷買賣協議買方應付的代價。此外,買方須向房委會支付或償付與撤銷買賣協議有關或其引致的一切法律費用、收費及代付費用。 須負法律及代付費等 房署指,若有購樓人士撤銷買賣協議,房委會會一如既往,把有關單位在將來的銷售計劃推出時發售。 彩虹彩興苑項目,房委會今年3月推售,共提供1,358個單位,實用面積介乎368至468平方呎,售價介乎248萬至385萬元。連同梅窩兩個項目,該期居屋共收到10.4萬份申請表,超額認購約5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