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東方日報
【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二○一五年四月至今共有一千四百三十八宗涉嫌事先未獲房屋署署長批准下將資助房屋單位加按的個案,但已檢控個案僅得二十宗。有立法會議員接獲市民反映,疑被協助處理按揭的財務中介公司騙財,敦促政府關注及處理。房屋署發言人表示,不時發現未補價的資助房屋單位業主與財務公司簽訂私人貸款協議,但協議缺乏足夠證據證明貸款是以該居屋單位設定按揭作抵押貸款而違反《房屋條例》。不過,署方仍指,有需要時會向律政司尋求指示就個別案件是否齊備所有控罪元素及具足夠證據作出檢控。
業主借財仔 加按12次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得悉近日馬鞍山有一個加按多達十二次的租置單位,最終因業主無力償還財務公司借貸款項,被法庭頒令拍賣。
運房局表示,所有未補價的資助房屋單位業主,事前須獲得房署署長批准,才可將物業按揭或押記,否則此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參與者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