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經濟日報
【本報訊】新公屋富戶政策本月實施,居住10年或以上的公屋戶將分批申報。
運輸及房屋局公布,本年上半年公屋住戶獲准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的個案達2.18萬宗,為去年全年獲批個案的逾六成四,當中超過6成獲批個案屬「已不在單位內居住的成員」類別。
陳帆:難判定涉富戶政策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刪除戶籍原因眾多,難以判斷是否與富戶政策有直接關係。惟有房委會成員不同意,擔心會變相增加小型公屋單位的需求;另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策成本高但效益低,要求檢討。
房委會去年12月通過修訂公屋富戶政策,由原來需同時達入息超額3倍、和資產超額84倍的雙軌制,改為入息超出限額5倍、資產超出限額100倍、或在港擁有物業其中一項條件的單軌制,有關公屋戶需12個月內遷離單位。
去年全年共有3.38萬宗公屋住戶獲批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的個案,較2015年微跌100宗。但今年上半年便已有2.18萬宗獲批個案,佔去年全年的六成四。
陳帆指,難以一概而論地指出公屋戶申請刪除戶籍是否與新富戶政策有關,但強調政策經過長時間的討論,不可能因為一小瑕疵而作出變更,日後若出現不能預見的情況,才會檢視政策。
不過,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招國偉相信,刪除戶籍個案增加與富戶政策有關,指料部分被刪除的公屋戶籍的人士會再次輪候公屋,部分則會轉投租住私人樓宇單位,令問題延伸至私人市場。惟招預料,在新的富戶政策下,回收公屋單位有限,反導致單人及2至3人單位需求增。
另外,截至今年第二季可供出租的公屋單位空置率達0.4%,即約3,070個單位,較去年9月的0.5%微升一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