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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共享空間」周五宣布詳情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證實,本報昨日就政府將於周五公布「青年共享空間計畫」詳情。林鄭月娥表示,計畫首階段會包括六萬方呎的共享工作空間,分別交給數碼港及藝發局管理。至於活化工廈檢討,發展局昨日指會考慮提供經濟誘因,例如補地價和豁免費,鼓勵工廈整幢改裝或重建,亦考慮加入條件協助藝術文化業界在工廈運作。 《施政報告》提出以民商官三方協作模式推動「青年共享空間計畫」,提供平台讓已活化的工廈或商廈業主,撥出樓面作為共用工作空間或創作室,支持初創企業及青年創業,以及文化藝術發展。林鄭月娥昨日出席透露,政務司司長將聯同相關局長,於星期五會召開記者會公布「青年共享空間計畫」詳情,首階段涉及約六萬方呎的青年共享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其中兩個項目會分別交由數碼港及藝發局管理,前者與科技較有關;後者與藝術、文化的青年創意工作有關,期望最快明年初讓合資格企業進駐。 政府又希望在六至九個月內,完成活化工廈相關的檢討工作。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表示,現時正考慮提供經濟誘因,例如補地價和豁免費方面,鼓勵工廈整幢改裝或重建;對於有藝術文化業界認為,難以與傳統商業活動競爭活化後的工廈單位,甯漢豪指,政府會考慮加入協助藝術文化業界在工廈運作的條件。她又指正與消防處探討,可否只是活化工廈低層作為非工業用途,當局亦會檢視如何幫助收集業權,推動活化。 甯漢豪說,當局會檢討目前土地契約中「工業」和「倉庫」用途的定義,例如「工業」用途可否也包括現代化影音製作,但她指契約的演繹受制於普通法和規例限制,相信「工業」用途難以包括營運補習社。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在會上質疑,《施政報告》提出研究讓整幢工廈免補地價改裝為過渡性房屋,會令大業主將工廈轉為住宅,使文化音樂產業失去空間。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應,報告僅指可作出相關研究,若有個別工廈業主有個別具體建議,運輸及房屋局會提供聯絡處理,他又強調過渡性房屋不等於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