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
經濟日報
團結香港基金在土地供應部分,倡議公私營合作,包括透過提供基建及容許發展商提高地積比,撥出指定比例單位作公營房屋,並成立土地發展專員協議不同部門工作。
基金會報告指出,政府規定在指定範圍內利用私人土地與發展商合作建屋,但條件包括須將部分持有土地交予政府發展資助房屋,或按政府要求興建資助房屋。
過程中政府負責提供道路基建,以至提高有關土地發展密度,但發展商仍然須支付相應補地價金額。
簡化審批 修訂發展價值評估
基金會高級研究員曾維謙稱,計劃並非由政府與個別發展商閉門商討,而是根據公開機制進行,只要確保透明度,而發展商的得益不會多於社會整體得益就應該考慮推行。
該會又建議,多方面簡化現有的補地價審批制度,包括修訂「發展前」價值(Before Value)及「發展後」價值(After Value),認為現行機制忽略拆卸重建成本等,日後將扣除上述成本以反映真正發展成本。
同時,建議成立土地發展專員辦事處,不但向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借調人手,且有權推翻其他部門的決定,達至協調土地發展審批的工作,亦成為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第一及唯一聯絡人。
至於目前已經實施8年的樓市辣招,報告指出,措施導致私人住宅流轉率降低,以過去4年(2013年至2016年)為例,流轉率只有4.9%,較過去20年平均值8.3%,大跌3.4個百分點。比較推出辣招前,不同面積類型單位流轉率均有所下跌,特別是中小型單位的流轉率大減7.4至7.6個百分點。
影響單位流轉率 須檢討辣招
基金會認為,辣招已經影響樓市用家,建議政府要檢討,包括研究放寬換樓期等。
撰文: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