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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置否認回佣高達2.9%

2014-11-28    明報
【明報專訊】昨日市場流傳一張代理宣傳單張,標榜向喜盈買家回佣2.9%等字眼,並登出疑為香港置業代理及電話號碼(圖)。對於有經紀以回佣招客,香港置業董事姚偉南表示,街招所列的同事乃受害者,公司絕不作回佣之事,認為該等行為實屬可恥。事件影響公司品牌及涉及盜取他人資料,已報警處理以及會向地監局備案跟進,希望可透過翻看閉路電視緝拿真兇。他續稱,犯案者似乎十分熟悉行內運作,對經紀佣金比例一清二楚,但不想揣測是否行內人所為。 地監局﹕經紀需告知準買家優惠 房協罕有地向代理提供高達3%的佣金促銷長沙灣喜盈,至今房協未有就此作回應。地監局回應指,《地產代理條例》並沒有就地產代理可否將賣方付予的部分佣金回贈給買家有任何約束,但根據地產代理執業通告,經紀在銷售一手物業時,必須告知準買家有任何優惠,若優惠是由代理公司提供,則須以書面形式向準買家提出。 銷監局表示,代理自願私下向其客戶提供優惠,並不屬於一手條例監管範圍。但當局提醒準買家,由發展商以外的第三者提供之優惠,宜格外留神,應要求第三者以書面向他們作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