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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3, 2024 星期六 微雨 21° 73%

共享房屋 二人戶租金約3600

【明報專訊】政府最近推動成立「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社會服務聯會(社聯)政策研究及倡議總主任(社會發展)黃子瑋昨天表示,共住房屋的租金約3600元,人均居住面積最少7平方米。但有立法會議員擔憂共住會增加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認為政府應參考外國技術,利用本港閒置土地起貨櫃屋。 社聯黃子瑋出席港台《城市論壇》時表示,共享房屋的租金水平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及公屋租金,同時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以不超過租戶入息25%租金提供予基層家庭,以二人家庭為例,租金約3600元。單位面積則參考房署公屋最低標準住戶人均室內樓面面積,最低7平方米(約75平方呎),預計12月會有第一批共享房屋推出。 沒有參與社聯的平台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自行推出廉租單位予低收入住戶的計劃「好宅」,組織幹事任真指出,計劃的裝修費將由業主和機構共同承擔,而租客有優先續租權。 尹兆堅促閒置地建貨櫃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尹兆堅認為,共享房屋在港難成主流,擔心「相見好同住難」。黃子瑋回應指社聯會盡量配對好住客類別,也會透過訂定家規及社工介入等方法,減少衝突。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早前以「勿因善小而不為」回應社會上有聲音指共享房屋受惠對象有限,尹兆堅在論壇上反問政府在貨櫃屋問題上,「何解善大而不為?」他提出利用本港臨時閒置用地,在確保用料達到防風、防火等安全標準情况下,配合相關法例,興建貨櫃屋作為房屋過渡措施。 黃子瑋認為政府需先就貨櫃屋的使用年期及安全等問題立法,確保符合歐洲標準。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也同意做法,並建議政府可先覓一幅地皮,建一兩個貨櫃屋試行,汲取經驗後再研究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