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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5, 2024 星期一 短暫陽光 有驟雨 23° 73%

貨櫃屋須過城規 學者﹕非走臨屋回頭路

【明報專訊】最近社會有討論以貨櫃屋作過渡房屋,發展局長黃偉綸昨天表示外國有例子做到宜居,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則認為意念值得探討。身兼城規會委員的工程學者霍偉棟說,發展商若將地皮用作興建貨櫃屋,必須向城規會申請改劃用途,審批程序與目前一致。該學者又稱,過渡房屋雖類似上世紀推出的臨時房屋,但若能做到提升居住環境質素,不認為政府是走「回頭路」。 恒地﹕倘有合適地皮願協助 日前有報道稱,恒基地產願意以象徵式1元的租金,將一幅閒置土地租予社聯,用作興建貨櫃屋;另有消息稱,恒地有意租出的地皮達10萬平方呎。但恒地回應本報查詢時只表示,若覓得適合地皮,願提供協助。據了解,社聯早前在一個非正式場合,確實與恒地商討有關構思,但雙方未正式討論。消息又稱,恒地最近以每年1元租出20個單位予九龍樂善堂,或令外界有所聯想。 城規未收到改劃用途申請 本身為港大工程學院助理院長的霍偉棟說,不論發展商租出的地皮是屬於新界農地,抑或是已可建屋的市區住宅用地,只要作放置貨櫃屋,仍須向城規會入紙申請。霍稱前者要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後者則要申請臨時用途。發展商須向城規會提交現有土地用途文件,城規會則會諮詢不同部門、區議會,並考慮交通配套、環境及安全等因素作出決定。他透露,城規會最近無收到發展商申請改劃用途用作放置貨櫃屋。 對於社福機構以貨櫃屋增加房屋供應,張建宗形容意念值得探討,並說政府可扮演協調者及促進者角色。不過,他強調房屋政策仍由政府主導,不認同政府是將解決房屋問題的責任,轉嫁到社福機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