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0
明報
【明報專訊】除了社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政府正探討其他方式供應過渡性質房屋。發展局向本報證實,發展局長、運輸及房屋局長及房協代表等,上月到廣東江門考察貨櫃屋,並探討在香港實行的可行性。運房局長陳帆說,任何可以紓緩房屋問題的方法,政府都持開放態度;但工程師學會認為貨櫃屋最多不應高於3至4層,否則建造費大增,不符成本效益。
發展局表示,近年香港面對高建築成本及建造業人手短缺等問題,發展局一直致力引進創新的建築方法,例如近年已逐漸在外國普遍使用的單元預製建築。發言人又稱政府正考慮在一些合適的公營項目上先行先試,希望利用這些建築方法加快建築進度。
初步討論 研遇颱風暴雨安全
消息透露,政府就引進貨櫃屋與房協交換意見,但只屬初步討論,未談及數量、位置等細節。消息又指在本港設「貨櫃屋邨」是嶄新構思,但必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等技術細節,包括在本港炎熱天氣建大規模貨櫃屋是否可行,以及在颱風及暴雨下貨櫃屋是否安全等。消息稱,即使找到合適地皮,當局目前傾向興建永久房屋為主,且亦需社區配套等,但認為有空間進一步探討。
本土社:助租金回復合理
工程師學會會長陳國璋認為貨櫃屋技術上可行,但不宜太高,最適合3至4層,若再加高,需要增加承托的支架,甚至要安裝升降機,成本大增。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興建大量貨櫃屋租予基層市民,將「成為一道打破劏房租金瘋狂價格的政策工具,令私人租住市場回復合理水平」。他以一幅500平方呎的土地可興建6間、每間150呎的貨櫃屋推算,只需77公頃閒置土地,已經可以提供9.2萬間,足以衝擊整個劏房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