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日前揭發元朗崇山新村一宗涉及霸佔官地及僭建的村屋個案,地政總署拖延20年都未處理,村屋業權更先後兩度轉手至現任業主,直斥署方行事散漫。曾任地政總署署長的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甯漢豪昨表示,地政總署人員有限,「無論做得多努力,都總會有個案做不到」,承認部門人員「十隻手指有長短」,個案是否違規及執法優次等,視乎部門人員的判斷。
本報記者昨晨到涉及僭建及霸佔官地的崇山新村56號村屋了解,發現該村屋樓高兩層,天台位置搭建約3米高的簷篷,外圍已搭起棚架,準備展開清拆工程,其中一幅外牆已拆除,只用木板及帆布遮蓋。
涉事村屋清拆 戶主:不知違規
戶主陳先生對記者表示,他約於2005年以70萬元購入該地,但不包括村屋業權,村屋由妻子一名親戚持有,他們只是代為看管及居住,至今居住10多年,並稱購入時不清楚村屋違規問題。
他憶述,兩年多前起被地政總署指村屋涉嫌佔用官地,署方派員到村屋外牆及空地噴上紅油作記號,劃分官地及私人土地範圍,並附上地段的圖則,他當時未有理會,地署於是在去年及今年先後兩次檢控,遭法庭判罰共14萬元。
他說曾向城規會申請在該農地上建屋,不獲批准。對於村屋位置涉及官地範圍,他說「現時全港市民都知道村屋情况」,近日已開始安排工人清拆,「佢哋係官,要拆咪拆囉,都無得點打算。但要公平啲,有啲人背後有人撐腰?,就唔使拆」。對於拆屋後有何打算,他無奈地稱會變成無家可歸,屆時與家人或會在空地上搭建帳篷及鋪地墊睡覺。
陳先生又表示,不滿署方發出的圖則與當年地契不符,聲稱約1000呎屬私人土地的花園及農地等被劃成官地,他曾去信當局了解,但所獲回覆是「無法跟進」,令他十分無奈,「咁究竟邊份圖啱呀?」
發展局長黃偉綸稱,針對新界霸佔官地問題,地政總署近年已加強執管及處理積壓個案,由以往7000多宗減至現時2000多宗水平,「未來兩三年應該做到」,但屆時會有新個案。他指局方已盡力爭取資源聘請人手,但未盡如願,並指雖然霸地最高罰則可判監禁,但過往法庭一般只判罰涉事者數千元,指霸地並非極嚴重罪行,但當局會加強執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