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地政總署轄下的「新界行動組」於2007年成立,至今共接收7746宗積壓的土地執管個案,當中已完成5351宗。為加強阻嚇力,政府於兩年前加重「佔用政府土地條文」的罰則,被定罪的佔用人最高罰款由之前1萬元,增至首次定罪的50萬元,以及之後每次定罪的100萬元。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罰則仍不夠阻嚇力,促請地政總署加強檢控。
農地若續違規或收回
地政總署表示,對於今次申訴專員公署所提出的個案,佔用人目前已自行清拆霸佔政府土地位置的構築物,至於在農地上僭建的構築物,署方稱已於7月10日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飭令在28天限期內糾正違規情况,若警告信限期屆滿後仍未糾正,署方諮詢法律意見後,會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重收有關地段。消息稱,若違規情况持續,會考慮未來數個月內收回有關農地。
地政總署又表示,現時未處理好所積壓的土地執管個案,預料可大致在未來兩至三年內清理;並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就不同類別及複雜程度的個案,制訂完成處理目標日期及定期檢討個案進度的具體指引,並已向各分區地政處發出便箋,要求各分區的檢討委員會檢視地契執管個案的紀錄及進度,制訂執管時間表。
過去接獲多宗土地違規投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表示,以他跟進土地違規的個案經驗,地政總署一般都懶於執法,即使接獲投訴,反應亦很緩慢,而且亦因每宗個案需要不同舉證,過程上充滿困難,最終只能拖延處理不了了之。他認為地政總署作為本港土地的把關者,須捍衛政府土地不被霸佔,但認同即使政府加強違例罰則,對業主的實際阻嚇力仍不高,促請地政總署加強執管及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