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碧桂園(2007)以24億元向宏安(1222)收購馬鞍山地皮的六成權益,當中涉及財務安排,由宏安按12個月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加年利率0.7厘,低息向碧桂園貸出6億元兩年期貸款,借錢予碧桂園收購。有分析員認為,收購金額對碧桂園而言不大,相信安排只是令其現金流具較多彈性。
分析:為碧桂園增現金流
除貸款安排外,宏安地產(1243)預期仍要向合資項目公司提供不多於4.5億元的股東貸款,惟未有提及碧桂園是否需要按比例共同出資。對於與宏安的賣方貸款協議,碧桂園未有解釋安排原因。但是否受外匯管制影響而作出相關安排,有分析員認為並無太大關連,因為港地貸款並不困難,相信安排只是讓碧桂園「多嚿錢喺手,增加現金流」,而且即使在港拿地呎價不便宜,但投資總額較小,影響不大。
事實上,近年內房到境外發展,最憂慮的是引起監管當局關注資本外流等問題,連境外發債亦需受到當局監管。但由於內房對資金鏈極為敏感,故早已做兩手準備,在內地融資渠道暢通兼成本低時,仍保留一定資金及融資在港,務求境內、外均有資金調動。
加上像碧桂園等公司早於境外發展,其本港或境外項目資金回籠,通常亦會保留在當地或境外再投資,可避免走資之惡名,以往碧桂園總裁莫斌談到其馬來西亞項目森林城市發展時,他強調會待前期開發回籠資金,再決定後期開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