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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篩選名單 杜絕裝修惡霸

2017-08-15    經濟日報
房委會為何要為公營房屋定出裝修名單?房委會投標小組主席張達棠透露,多年前有惡霸包攬新入伙公屋的裝修工程,房委會才設立名單,為居民作初步篩選,目的是便利居民。 至少5年經驗 220公司在列 房委會的「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簡稱名單),針對居屋或公屋裝修,目前有220間公司在列。名單對承建商有資歷和財政實力要求,規定承建商具備至少5年裝修工程經驗,並在過去3年,每年裝修工程總值不少於320萬元等,房委會會替每250個公屋單位的新屋邨,分配一名名單內的裝修承辦商,以承辦裝修工程。 張達棠表示,多年前有惡勢力組織,包攬新入伙公屋裝修工程,令居民無所適從,希望房委會介入,之後房委會才決定設立名單,按嚴謹標準作初步篩選,確保承建商質素,目的是便利居民。 根據指引,房委會會對名單上承建商作兩個月1次的評核,若表現不合格,會遭受到警告信、暫時撤銷牌照或除名處分。如干犯罪行等嚴重不當行為,會視乎情況採取適當的規管處分,包括撤銷其執照/協議、暫時撤銷列入名單資格,甚至從參考名單中除名。 若承建商被除名,則不得在兩年、或由檢討委員會決定的更長時間內,重新申請列入參考名單。 撰文: 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