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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建會籲 洪水橋准私人參與發展 引用基本法 促尊重私有產權

2017-07-31    經濟日報
洪水橋擬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收地,惟地產建設商會引用《基本法》要求尊重私有產權的條文,建議容許私人參與各種不同用途發展,並撤銷4萬平方呎以上地盤才能申請換地的要求。 政府計劃將洪水橋發展成新發展區,提供約6.1萬伙,擬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發展,亦即是在特定條件下容許私人發展商透過原址換地,但預計可以換地的面積僅60公頃,其餘不少由發展商持有的土地則面臨政府收地。 引用希慎案判詞 指無必要收地 因此,代表本港主要發展商的地產建設商會早前趁城規會就《洪水橋、廈村分區規劃大綱圖》進行諮詢時,便提交意見書,包括就發展模式提出建議。 在意見書之中,該會認為,洪水橋區內64%土地由私人持有,如果政府收回所有土地,再在市場分配,將造成顯著的金融及社會影響,又引用去年終審法院就希慎(00014)挑戰城規會為銅鑼灣、灣仔設高度限制一案的判詞,強調需要避免對私有產權造成不相稱的影響,強調若果土地擁有人能夠達至相同的發展用途,政府就無必要收地並將土地在市場重新批出。 雖然現時政府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下,容許發展商在特定條件下參與換地發展,不過地建會認為,有關條件限制發展商不能夠參與很多不同用途的發展,亦限制業權人的發展權力。該會又就各個換地要求提出建議,包括撤銷現時規定換地面積須不少於4.3萬平方呎的要求。 現時政府主要容許規劃為私人住宅或商業用途的土地才容許發展商參與,但地建會認為,發展商過往亦有興建醫院、青年宿舍等社區設施的經驗,亦應該放寬科技園、物流發展以至社區設施等,能夠容許私人參與。 倘遇法律挑戰 政府有勝算 目前多個大型發展商在洪水橋擁有農地儲備,例如新地(00016)、恒地(00012)及新世界(00017),當中恒地在區內持有土地就達58公頃。 根據政府時間表,目前城規會正審議洪水橋發展區的規劃大綱圖,最快明年第四季當局會申請工程撥款,並陸續收地及平整土地,期望能夠在2024年有首批居民入伙。 身兼城規會委員的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認為,終審法院除了要求尊重私有產權外,亦認同政府、城規會有權因應社會利益、整體規劃因素而向私人土地施加限制,認為即使日後出現訴訟,政府當局亦有勝算,不擔心影響發展區規劃。 撰文: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