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紅磡機利士南路舊樓早前塌露台,意外發生至今三周,雖然該殘破舊樓已做加固工程;然而鄰近舊樓住戶,依然擔心塌樓意外或會重演。而這條街道的一列舊樓,樓齡逾六十年,發展商多年前涉足收購,已接近尾聲,於去年十一月入紙申請強拍。有業界人士建議,政府應加快該幢殘破舊樓審批,從而令拆樓重建步伐加速,保障居民安全。
紅磡機利士南路五十號唐樓一樓,於上月二十二日發生塌露台事故,工程人員立即清拆倒塌露台,使用金屬支架承托二樓露台底,解除舊樓危險後,鄰近同一排舊樓的住客,亦紛紛返回家園,正常過活,儘管看似一切如常,惟一提起該宗事故,有住戶感到驚慌,指今番意件沒有傷亡,實在幸運,但擔心這一列舊樓或重演意外。
七年前,土瓜灣馬頭圍道四十五J號唐樓,裝修工人錯誤拆除地鋪橫梁,導致整幢樓宇倒塌,市建局即出手,收購同一街道整排舊樓,並迅速清拆及計畫重建,惟今番紅磡舊樓意外,處理手法不同。高力國際亞洲估價及諮詢服務副常務董事張翹楚解釋,土瓜灣舊樓由小業主持有,未有財團大批收樓,紅磡舊樓已有發展商併購多年,並已入紙申請強拍,政府難以插手。
韋堅信測量師行物業發展及投資董事許偉國表示,紅磡舊樓已作加固,相信短期內安全,惟樓宇不可能完善修葺,重建成為唯一出路,當局應加快審批。
田生發言人則回應,該幢舊樓高六層,兩梯三伙,已集業權逾八成三,樓齡六十一年,去年十一月入紙申請強拍,尚未收購的三伙,包括一個遺產單位,業主外國去世,難以辦理遺產承繼,只好透過強拍程序買賣,另一伙業主近年以每呎一萬一千四百多元購入,惟估值報告每呎僅九千五百至一萬元,業主不肯蝕賣;另一個地鋪估值二千五百〇三萬元,鋪主索價一億元。
她續說,該幢舊樓至今入紙八個月,雙方處於調解階段(入紙強拍後,接着雙方調解,需時六至九個月,失敗才申請上庭)。根據該公司經驗,由入紙至首次上庭,需時一年至十五個月,由入紙至完成強拍及收樓,一般需時逾兩年,複雜個案則長逾三年。她補充說:「小業主經常利用法庭提出調解來拖延時間,排期和解,卻沒心和解,甚至只派代表到場,不開控,只為佔用時間!」
萊坊執行董事陳致馨則反駁道,不可說小業主拖延時間,司法公正是要平衡雙方利益,強拍他人物業,一定要給對方答辯機會,小業主明知物業最後被強拍,官司不可能贏,過程中,當然盡力爭取合理收購價。他不諱言,個別「釘子戶」(專業舊樓投資者),會設法利用拖延時間,博取更高價格,屬在言商言做法。
恒地執行董事黃浩明回應,身為發展商,當然希望早拆樓早發展,惟強拍屬司法程序,須平衡雙方利益,程序快不來,唯一希望稍後排期等上庭時加快,由於意外發生,料可能加快一至兩個月。「不過,土地審裁處只有三名法官,除強拍外,要處理一切與土地有關糾紛,欠租欠管理費等等,向來排期需時,提前不易。」
機利士南路塌露台舊樓,位於恒地區內大規模收購的範圍內,包括機利士南路、寶其利街、黃埔街、必嘉街、紅磡南道及福至街,共六條街,佔地十一萬方呎、涉約二千多戶。
發展局發言人指,紅磡機利士南路個案,強拍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評論。《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五四五章),條例協助私人參與土地重新發展,同時亦要就保護私有產權,兩者取得審慎平衡,因而鼓勵各方進行調解,確保業主權益。她續說,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擁有的物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