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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劉肇邦村屋涉僭建天台屋 前警察父親同村屋花園亦涉霸官地

【明報專訊】再有警隊高層捲入僭建霸地醜聞。本報早前揭發輔警「一哥」楊祖賜位於西貢北港新村的村屋涉僭建及霸佔官地後,進一步偵查發現,毗鄰另一村屋天台亦加建了兩組懷疑僭建物,村屋範圍亦涉佔用官地,村屋業主正是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圖)及其家人。劉肇邦回應稱,會配合相關部門指示處理今次事件。有議員稱警隊高層涉嫌僭建事件近月實在多不勝數,情况愈見普遍,令警隊形象受損。 明報記者 梁銘姿 警方不評論 「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警方回應本報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傳媒如有相關資料或證據,可向有關部門查詢或投訴,相關人員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本報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劉肇邦及其家人2007年11月購入西貢北港新村一幢村屋,劉當年是以148萬元購入村屋2樓連天台,其妻購入1樓,其父劉容根與其母則購入地下一層連花園,各人均聘用同一律師事務所處理樓宇買賣事宜。 劉與妻各買一層 父母擁一層 高空圖見購入時僭建已存在 本報記者上周四(14日)到該村屋觀察,發現天台有一間逾兩米高的白色天台屋,設有窗戶及冷氣機,天台另有一個L形大型簷篷架在圍牆上,照片可見簷篷下擺放不少雜物,包括晾衫架及洗衣機等。根據2007年1月地政總署高空圖片,相關懷疑僭建物當時已經存在。 另外,記者比對地政總署網頁資料及現場相片,發現地下花園一角也有佔用官地之嫌,佔用面積約26平方呎。 城市規劃師吳永輝審視後認為該天台屋屬僭建物,L形簷篷是一組不能拆的金屬架,亦屬僭建物,業主理應向屋宇署登記及接受檢驗,尤其村屋僭建問題一向嚴重,即使僭建物不是由業主加建,業主亦應格外留神,盡早向政府部門登記。至於花園是否佔用官地,吳審視後表示,除非業主有向政府申請短期租約,否則便屬佔用官地。 劉:已遷及租出 會配合部門指示 劉肇邦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村屋乃他與家人擁有,但均已搬走,現租予他人居住。他認為涉事構築物是否屬僭建須交政府及專業人士判斷。被問及購入村屋時有否了解天台是否僭建時,他稱「當時無做到呢樣嘢」。至於劉父購入的花園涉霸官地,劉肇邦稱購入時曾委託律師幫忙核對地契,現交由政府部門決定,他會全力配合部門指示。 現為警司的劉肇邦加入警隊前曾任記者,曾到阿富汗等戰地採訪。他1998年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其後在無線電視新聞部任記者及新聞主播,2002年投身警隊任職見習督察。 記者轉行警察 處理反修例頻亮相 去年反修例活動開始,劉多次在警方社交網站亮相,向公眾發放信息。他曾於訪問中透露小時候的志願不是做警察,而是在好友鼓勵下,再加上想接受新挑戰才決心轉行。 劉曾透露父親劉容根也是警務人員。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劉父正是同一村屋地下樓層連花園的業主。本報翻查資料發現,劉容根曾於2002年獲頒授香港警察榮譽獎章,退休前任水警南分區警署警長,加入警隊逾31年,亦曾任第16屆員佐級協會委員暨水警總區區主席,他曾於訪問中提及自己有一名兒子亦在警隊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