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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引渡 法律以地為界

 
     
2019/04/03 湯文亮
逃犯引渡條例即將呈上立法會一讀,不少記者問我意見,我話法律以地為界,記者們不太明白,於是我再解釋一下,春秋時期晉靈公專橫跋扈,趙盾屢諫無效,之後逃之離去,堂弟趙穿殺死晉靈公,迎回趙盾做公卿,太史董孤記下「趙盾弒其君」。趙盾當然否認,董孤先生話當趙穿刺殺晉靈公的時候,趙盾還未離開國境,法律以地為界,在這一刻他已經有罪,况且他知道趙穿弒其君而不作出保護,及後又沒有追究責任,所以,越盾應擔起弒君之罪,這亦是文天祥《正氣歌》裏所提及的董孤之筆。不過,在全球一體化之下,法律以地為界亦將逐漸消失。 支持美加拘孟晚舟 猶如支持逃犯引渡 我個人認為無論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本來沒有打算推出逃犯引渡條例,但華為孟晚舟的事件,美國雖然沒有過境執法,但要求加拿大代勞,無論中央政府怎樣解釋,美國都表示沒有商量餘地,香港不但沒有人質疑,反而有不少聲音支持美國政府,中央政府有見及此,既然兩個國家都可以互相執法,點解一國兩制下中國大陸、香港又不能夠互相引渡逃犯,適逢一名港男涉嫌在台灣殺了一名港女,4500人的民意調查,支持推出逃犯引渡條例的竟然有三分之二,那些被訪問的都是有頭有面的人,甚至不少是學者,既然得到市民支持,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決定去馬。 到呈上立法會的時候,不少政客及知名人士驚覺逃犯引渡條例殺埋身,於是號召上街遊行,那些人當然會話引渡條例是惡法,在內地就算交通意外都會被要求引渡當地服刑,我認為這是危言聳聽,逃犯引渡一定是涉及一些非常嚴重罪行或事件,而且將會是公開引渡,香港人可以知道被引渡的逃犯究竟犯了什麼罪,應否被引渡,如果他們要反對就應該一早反對,從孟晚舟事件就開始反對,到美國加拿大領事館示威,當時部分港人反而支持加拿大替美國執法,其實無形中支持逃犯引渡條例,現在反對,一切已經太遲了。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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