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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炒樓 巿民愈住愈細

 
     
2019/03/12 湯文亮
習主席一句「樓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就判了物業投資者死刑,這句金科玉律亦確定樓價上升是因為有人炒樓。我認為習主席不了解民情,如果有自住單位的人唔炒樓,就很難提高住屋質素;炒樓的意思不是經常或大量買賣物業,而是在適當的時候將自住單位賣走,再買入更優質的住宅單位,提高個人的生活質素。所以,樓是可以用來住,亦可以用來炒,只要是樓換樓,不但不會令樓價飈升,而且還可以調節樓價。 市民樓換樓 可調節樓價 在內地,尤其是在廣州、深圳,很多月入大約萬多元人民幣的本科畢業生,他們可以在沒有父幹的情况下,擁有一個200萬至300萬元人民幣的自住單位,所用的方法就是買買賣賣,在適當的時候賣走自住的舊單位,連本帶利用作買新樓的首期,在薪金上升,樓價上升的情况下,他們不太吃力就可以不斷提高住屋質素。如果唔准買買賣賣,他們只能永遠屈居於一個小單位,其實他們是換樓,不是炒樓。 香港人早在三四十年前就用這種方法不斷提高個人的生活及住屋質素,如果懂得用,就算一個收入不高的勞工階層或的士司機,都可以擁有類似太古城的住宅單位。 破壞換樓階梯 致小戶價急升 不過,自從金管局實施樓價愈高,借得愈少的逆周期措施,再加上壓力測試,香港人已經很難換樓,沒有換樓這個梯階,令到大多數業主都要住在小型單位,導致小型單位樓價急升,上車的人則愈來愈困難,唯有愈住愈細。地產商為了迎合大眾需要,唯有推出那些不是人住的納米樓。大家可以睇到一個結果,如果政府准許市民邊住邊炒,則可以提高生活質素,如果唔准,市民唯有愈住愈細。不過,我相信習主席炒的意思並不包括換樓的人,但難免有人矯枉過正,樓只准住,不准炒,結果是令到市民的住屋質素下降;當權者卻不知道,就算知道都不會承認錯誤。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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