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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引疑犯要三思

 
     
2019/02/21 湯文亮
有老友話我的專欄雖然叫敢說反話,但事實上很多時都會同意政府施政,又話大灣區落實,香港想窮都難。老友唔明白,我所說的反話並不是針對政府,而是當大部分人認為是對的時候,我會說不對,將我的意見表達出來,擴闊大家考慮空間,但我並沒有說我的意見一定是對的,至於我話敢說反話,gimmick而已。 因單一案件改變制度不值得 現在有一個重大議題,我一定要說反話,事緣香港有一名少女在台灣被男友殺害,表面證據成立,礙於兩地沒有互引疑犯協議,疑兇不能被引渡受審,受害人的母親不斷寫信給特首,要求政府開放與中國內地、台灣、澳門的疑犯互引協議,特首話聽者傷心,聞者流淚,會要求在沒有諮詢的情况下修例,以配合今次事件,如果是真的話,就會很大鑊,甚至可以說將香港的司法制度外判,將會造成無數冤獄,與今次事件相比,小巫見大巫而已。 特首說,擔心的人只不過是杞人憂天,其實並不是,鄧小平所說的五十年不變,是包括我們的司法制度,如果我們放棄,以後中國各地的地方法院,在經過審訊而又罪成的情况下就可以要求香港交人,試問香港交還是不交?我並不是說那些都是冤案,但兩地的檢控準則不同,如果香港交人的話,那些案件有可能變成冤案,更何况一定會有一些寃冤出現,疑犯互引協議甚至會破壞一國兩制,自己放棄國家給予香港的五十年不變承諾,為了一件案件而放棄,是否值得?大家要用自己角度思考,萬一有不幸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例如被內地某地方法院定罪,到時才發覺沒有疑犯互引協議其實是幫了香港人,我們自己要放棄,以後就不怪別人了。 等同放棄五十年不變承諾 老友睇完這篇文章初稿之後,話我的確夠膽講反話,政府會唔多like。其實,老友不明白,政府就是要多聽一些反話,才可以確保在施政後不會有無辜市民受到傷害,如果大家不發表意見,政府聽唔到反對聲音,真的落實疑犯互引協議,他日出現冤案,受害人甚至一般市民又會話政府不對。不過無論如何,要實施疑犯互引協議,一定要先諮詢,立法會通過,現在立法會已經在政府的一邊,通過的機會很大,所以,諮詢是非常重要,即使時間上有所損失都不能夠放棄。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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