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投資物業,傳統上必定是買賣,但近十多年來,投資物業不單是買賣,租務也是投資的門路。
新蒲崗區傳統舊式工廠林立,而舊式工廠大廈獨立單位面積約有3,000呎以上的,合共有約1,709個單位;就近十多年的轉變,這些較大的單位很多用作分間寫字樓或迷你倉出租,而筆者亦作了一個簡單統計,區內現約有309個面積約3,000呎以上的單位,已作分間寫字樓或迷你倉,所佔比例約為18%,而分間寫字樓之面積介乎100呎至300呎不等, 而租金叫價呎租亦可達18至25元不等,個別單位具豪華裝修可叫價更高,呎租30元以上亦有。
據悉十多年前,新蒲崗分租單位比較少,只集中在大有街2號旺景工廈,雙喜街2至4號同德工廈,以及大有街14號萬星工廈這幾幢工廈內;不過隨着市場轉變,大面積單位較難租出,而眼見觀塘區的分租單位大量擁現後亦被消化,部分投資者便在新蒲崗區尋找合適的單位租入,以二房東身份分間出租,7至8年前,大約可以用6至7元之呎價,承租一個3,000呎以上的單位進行分租, 然而現時的市場價呎租則要9至11元。
筆者曾經和一位專門經營這門生意的包租公傾談,他們大部分要求租約年期一般5至6年及可續約,而頭兩年為歸本期,其後三年才是收成期;基於投資在單位的裝修及冷氣設備成本十分高,故租約期必須有五年以上才有賺錢機會,舉個例子,假如一個5,000呎單位,以每呎9.5元租入,將其分間成25個單位,再發水兩成,裝修成本約200萬元,租金每月47,500元,頭兩年便是114萬,加上裝修成本200萬元,即頭兩年支出要314萬,如果單位連發水共6,000呎以25元呎租租出,則頭兩年收入有360萬元,已有微利;如按這情況,其後三年則每月有102,500元淨收入,總收入即是369萬,相當可觀;而區內其中一位相對活躍於這範疇的陳姓投資者,近兩三年在區內已租用超過十個單位作分租用途,直至目前,他仍在市場尋覓適合的物業分租,可想而知市場仍未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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