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李峻銘
上周清水灣一個發售中的樓盤門外,又發生代理慘劇,今次既不是打架,也不提非禮,而是涉及人生安全,可能危及性命。一位只有18歲的年青人,在新樓盤附近派傳單拉客,不幸被小巴撞到,頭部受到重創,情況嚴重,根據在場人士透露,案發現場是高危地點,當有疑似客人在馬路對面線出現,正在準備轉入樓盤現場時,駐場的「年輕人」便會奮不顧身撲出去拉客,為求捷足先登,往往險象環生,所以筆者估計今次事件並非完全意外事件,而是又一次代理公司運用「樓花組」員工,在街上拉客的經營模式引致的安全事件。
這種原始的運作摸式,百病叢生,在有限的地方下,固然很容易引起衝突,打交新聞,無日無知,在馬路上撲車,更加涉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外,也連累馬路上其他使用者的安全。
參與這種行為的年輕人,當中也有不少是無牌人士,他們受到豐厚佣金所迷惑,以身犯險,大都是受無知所累,但作為他們僱主的代理公司,或相關管理層,更是責無旁貸,如果有參與鼓勵這種魯莽行為,更加是罪魁禍首。
包括筆者及不少業內人士,在過去幾年,不斷向代理監管局要求加強執法,但監管局只要求在場無牌人士掛上名牌,以資識別便可,即使這種簡單的要求,大部份無牌人士都沒有依從,監管局的權威何在?
這種「街霸式」的拉客活動,根本無法監管,差不多已達失控的地步。筆者再次建議監管局禁止代理公司運用這種模式運作,否則,始終有一天,無知的年輕人便會白白送上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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