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9
湯文亮
星期四早上去到茶餐廳,有客人剛從外地回來,原因是在當地買了樓,在買樓的時候,發展商畫到個餅好大,不但回報高,而且好容易管理,在買樓之後租了出去,租客唔交租,都唔知點搞,最後親身過去,用了幾日,浪費了不少律師費,卒之收返層樓。隨後代理話有人願意半價同佢買,客人立刻應承,仲話輸少當贏喎!
老闆話,以前不時有一些外地樓盤在香港做展覽,現在都唔多覺,好可能有一些人買了那些樓盤,最後都要蝕錢兼很煩,造成口碑唔好,現在很少香港人在展覽會買外地樓盤,無生意當然無人會搞展覽。
我們經常睇到傳媒報道,某知名人士在全世界都有物業,唔知內情的人非常羨慕,知道的就會話那人自己找麻煩。因為,在全世界有物業,除了很難收租之外,交稅都交到驚,最後唯有大折讓出售,還會對自己說,如果當日在香港而不是在外地買了樓,蝕錢可能變成賺錢。
我自己都算是一個資深投資者,亦曾經在外地買樓,只得到一個結論,就是買勻全世界就知道在香港買樓最好,除了買賣有代理律師跟進之外,如果用作收租亦有人代勞,當然是要畀多少服務費,到租約期滿,要收返個單位是絕對無問題。但唔好以為是必然的,在很多地方,根本唔會有當地人幫你去收樓,如果有人唔同意,請佢買勻全世界樓再同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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