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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私樓應立刻交還公屋》

 
     
2024/10/24 湯文亮
有老友話有急事搵我,但唔係問我借錢,叫我放心,神神秘秘,唔知有乜事。老友話自己除了有私人住宅外,仲有一個公屋單位畀親戚住,現在政府決心打擊公屋租戶不能擁有私樓,違例者不但要交回公屋,仲要坐監,交回公屋絕對冇問題,已經預咗,但如果要坐監,就很大件事。

老友話有很多人叫佢現在立刻將私樓賣走,只留低公屋,咁樣做或者唔違規,我話千祈唔好,因為私樓有在土註冊處登記,就算立刻賣走都唔能夠改變曾經擁有這個事實,政府追究起來,同樣會沒收公屋,到時候公屋冇,私樓又冇,仲可能要坐監。由於這是有計劃欺騙政府,判刑可能比那些同時有公屋及有私樓的人為重,因為那些人可以狡辯他們是因為不了解,無意同時擁有公屋及私樓。

我問老友明知租用公屋及擁有私樓是犯法,點解唔一早交返間公屋。原來老友亦打算交返間公屋,但有人同佢講,佢可以買私樓是因為間公屋風水好,點解要交返間公屋畀政府,就算被政府查到有私樓,到時才交回公屋還未遲。况且在香港做官的大多宅心仁厚,唔會強迫公屋租戶交返間公屋,每年最多搵幾個人交下差,又唔會有人投訴,而輪候的人又唔知有咁多人有公屋又有私樓,而那些霸住公屋的人一定會對官員歌功頌德。反之,現在政府要收回公屋兼坐監,有關官員一定會畀既得利益者咒罵祖宗十八代,不過,慈不掌兵、善不為官才是大道理。

現在最簡單而又最有效方法就是立刻將公屋交還,希望政府唔會追究,而政府控告那些擁有私樓的公屋租戶,最終是希望他們交返間公屋,既然已經達到目的,政府或者不會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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