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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物業賣畀租客》

 
     
2024/07/15 湯文亮
星期六早上,有老友到公司搵我,佢話近日被銀行call loan call到失魂,打算將一部分收租物業賣走,有不少租客亦有興趣轉租為買,但擔心到成交的時候仍未獲得銀行批出貸款而被老友殺訂,而近日銀行唔批貸款已經是人所共知的事,所以租客唔敢買,但老友又被銀行call loan,都唔知點算。

星期六頭腦特別清晰,諗都唔使諗就話,解鈴還需繫鈴人,既然是銀行call loan,就要由銀行解決問題。老友與租客簽買賣合約時,加上一條款,如果租客在成交前未能批出銀行貸款,可以延遲成交,直至銀行批出貸款為止,倘若一年之後銀行仍未批出貸款,買賣合約作廢,業主退回訂金給租客/買方,而在這期間,租客仍然要交租。在簽訂買賣合約之後,立刻將訂金轉交銀行,相信銀行收到之後唔會繼續call loan,或者銀行可以做新買家按揭,不但可以多做一單生意,而且又可以call到loan,一箭雙deal ,何樂而不為。

買賣協議加條款 銀行未批貸款可延成交
現在銀行call loan,唔批貸款係人都知,如果唔係有足夠現金,都冇資格買樓,就算有足夠現金都唔會買,寧願攞啲錢去做定存,收4厘年息好過收租。冇人買樓而銀行又call loan,樓價有乜辦法唔跌,銀行見到樓價跌就call loan call得仲急,在骨牌效應下,負資產好似仲量聯行咁講,有10萬個絕不出奇,如果銀行向被call loan業主物業的新買家做按揭,問題便得到解決。不過,老友話未必,他的物業借了不足五成,銀行仍然call loan,新買家要求做五成按揭,如果銀行肯做,點解要call佢loan,所以,困局唔係咁容易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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