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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半島或令政府撤辣?》

 
     
2023/09/14 湯文亮

一場黑雨,令紅山半島獨立屋業主非常麻煩,據聞35間獨立屋有僭建,在風頭火勢下,估計最終都要拆了那些僭建,並且要將斜波加固加穩,符合要求,如果唔係隨時有可能冧樓,紅山半島變成「紅山半倒」。

有人問我,紅山半島最後的結果是否要業主還原,我話只是第一步,紅山半島事件最終會令政府撤銷辣招;老友話根本是兩件事,風馬牛不相及。

很多人唔明白我點解會咁講,在未有辣招前,一個非香港人如果想買一個住宅單位,只需付4.25%印花稅,一切按正常程序,買賣雙方簽訂臨時合約後,賣方在簽正式買賣合約前,要提供證明該單位沒有僭建,或法庭清拆令。如果有,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完成所有清拆令,否則有權取消交易,在那時候買方會考慮,如果樓價上升,或會完成交易,下跌則會取消或者要求賣方減價,但對於一些土力結構的法庭命令,買方亦唔敢孭飛,最終要取消交易。所以,業主要賣樓,一定先要完成法庭命令,這是政府的一招俗稱釘契的殺手鐧,但政府破了自己的殺手鐧。

由於政府將印花稅大幅提高,非香港人與用有限公司的人買樓都是一樣,要付30%印花稅,所以,就算是內地人買樓都會用有限公司。政府又估唔到,用有限公司買樓的人在繳付30%印花稅後,就好似攞了一張free pass,以後買買賣賣,都不用經土地註冊處,只需要在公司註冊處轉名便可以,公司註冊處當然不會理會轉名的公司有冇僭建,令到法庭的清拆令形同虛設,到最後,僭建愈來愈多,而政府大安旨意,以為釘契之後,業主要賣樓一定要執行法庭清拆令,誰不知物業轉讓唔知幾多次政府都唔知,而且愈僭愈多,最終搞出紅山半島事件出嚟。

有人問,政府現在應該點做?我認為最直接就是取消辣招,無論什麼人買樓都只付4.25%印花稅,買樓的人自然不會用公司轉讓買樓,因為風險太大,到最後,如果業主要賣樓,唯有執行法庭清拆令,我寫了咁多,但我相信大多數官員唔知我寫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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