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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接納回流人士?》

 
     
2023/01/13 湯文亮

有一個老友搵我,佢話有一個移民英國接近兩年的伙記打算回流,希望可以為佢效力,仲希望可以做番以前工作崗位,即是公司三把手。老友話,那名伙記的確是人才,又做得嘢,本來再請番佢是沒有問題,但要做回以前工作崗位就比較困難,因為已經被他以前的下屬取代,所以,問我有沒有遇過類似問題,如果有又應如何處理?

我相信香港有不少老闆將會面對這個問題,其實「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如果離開的伙記唔返嚟就沒有下一句,「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在公司最困難的時候離開,現在香港復蘇,他們話既然香港要搶人才,應該接受回流港人,接受回流人士不難,但難保有一日他們又再次離開。所以,我對老友話,既然已經有人代了他伙記的位置,就唔好想咁多,香港現在搶人才,如果他的伙記有料的話,應該很容易搵到一份新工,而且又可以藉着新工來證明自己能力,這才是真材實料,反而回舊公司工作,難保唔會畀人話是老闆念舊情,並不是他有工作能力。

浪子回頭金不換 騙小孩而已

我識得很多老闆,真的是講一套,做一套,如果公開講是否會接受回流的職員,十個之中有九個半都話會,但私底下就話唔會,他們擔心的並不是回流人士的工作能力,而是恐怕他們影響到其他職員,令到別人有所誤會,以為可以隨時移民離開,唔適應又可以回流,唔會失份工。至於有人話浪子回頭金不換,騙小孩而已,大人是唔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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