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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找不到工作 怎算吸引?》

 
     
2021/05/27 湯文亮

近日有很多用BNO去了英國的人將生活照傳給在香港朋友,並且表示在英國不用受高壓管治,雖然治安比較差,冇必要都唔會出夜街,但生活得非常開心,並且對於在港生活的友人寄以萬分同情。

寧做厭惡工作 也不願回流

我問一位年輕朋友點解唔去英國,他的答案是不吸引,他的朋友雖然講到英國天上有地下無,尤其是住的方面,比香港唔知大多少倍,但當問他們是否已經找到工作,答案「不是」,他們仍然想多休息一段時間,陪下家人,或者已經開始搵工作;不過,從來沒有一個朋友話已經開始新工作,而且仲非常開心。

相反,有已經移民的朋友擔心,如果他們再搵唔到工,就要做一些厭惡性工作,或者要回流香港;不過,大多數人表示寧願做厭惡工作都不會回流,原因是無顏面見江東父老。

好工作比好生活更吸引

以前的人形容移民是去「掘金」,令人誤會去新金山、舊金山掘金,其實並不是。所謂掘金並不是真的掘金,而是有一份工作賺錢,所以,英國政府推廣香港人移民,用居住環境、衣食住行,甚至政治自由並不是首選,最好的是一份工作,一份比香港更好和收入更佳的工作,這才是最實際。否則,只會吸引到一些好食懶飛,未正式移民到當地已經研究怎樣攞福利的香港人,我認為用BNO去了英國的香港人,倘若在5年內仍未試過工作一段時間,英國政府是不會接受他們申請做大英帝國的子民。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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