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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向補地價一箭雙鵰

 
     
2018/05/09 湯文亮
現在不斷有團體對政府的房屋政策,尤其是在開拓土地方面表達意見,我覺得有點奇怪,所有給予意見的團體包括搵地小組等,都提議政府公私營合作開拓土地,即是與持有農地的地產商合作發展,我認為政府如果真的這樣做,即是送負責的官員去死,公私營合作最後一定會變成官商勾結,甚至出現賄賂等情况,現在官員連傾補地價都戰戰兢兢,試問又如何可以公私營合作? 政府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決補地價分歧問題,我記得多年前應友人之邀合作買了一個舖位,我個人是不喜歡和別人合作,於是訂了3年之約,3年後雙方都可以收購對方的股份,3年之後,我打算將舖位賣給對方,於是搵測量師估價,搵銀行借錢,務求令對方在買入舖位之後,銀行可以加按支付我應得的投資,同時租金收入可以足夠每月供款。 收窄政府發展商補地價分歧 換句話說,我朋友根本不用付任何費用就可以擁有整個舖位,不過就是借多了錢,但在我們商談時,友人突然間攞出一份銀行估價報告,比我的估價低了25%,似在暗示我是欺騙,我無話可說,唯有話我開出的條件是雙向的,他可以買我的股份,亦可以將他的賣給我,結果當然是他賣給我,至今我仍然持有那個舖位,不過已經升值了十多倍。 今日地產商與政府在補地價商議上亦有同樣的矛盾,地產商話政府的叫價太高,政府話地產商出價太低,但如果補地價是雙向的,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當地產商為某一幅農地申請補地價時,政府可以選擇接受或者用同等的補地價條件買入該地皮,當然要加上該幅農地價值,有此機制,地產商出手應該不會太低了,不然地就很容易被政府買走。 免除漫長耗時的磋商 如果政府希望發展某個地區,便應該給予該區各地主一個補地價費用,如果地主接受,他們便可以將農地變成住宅用地,如果地主不接受,政府就應該以補地價買入那些地主的農地,這個雙向補地價方案,可以免卻政府與地產商漫長的磋商,而且更不會被人話官商勾結。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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