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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5, 2024 星期四 微雨 26° 87%

《109封求情信》

 
     
2021/04/13 湯文亮

星期一早上回到公司,有老友已經在等我,今次一定大鑊,不過不知道是什麼事,老友話較早前要求我替他犯了罪的兒子寫求情信,但被我一口拒絕,最後他的兒子要入獄幾個星期,本來事情已經過去,但最近有一宗誘騙4名未成年少女,向她們作出猥褻行為的案件,犯人最後被判刑七年半,本來是否有罪,刑期多少都是法律觀點,但那名犯人竟然有109封求情信。

代人寫求情信是非常普通的事,甚至有很多人會樂而為之,但點解我當日不替他的兒子寫求情信,如果不解釋清楚,今次連老友都無得做。

今次真係畀那109名大哥大姐累死,寫求情信的人知道,只可以為一類犯人寫求情信,就是殺人犯,殺人可能有不為人知的血海深仇,除此之外,任何罪行都不能夠寫求情信,尤其是涉及性犯罪,我非常想知道那109封求情信是怎樣寫的,是否話犯人一時衝動,自己控制不住,而受害人又沒有什麼損失?甚至享受當中過程,不但不應該判刑,甚至應該獲得嘉許?

法律就是不能講人情

有人話,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認為錯到不得了,法律與人情是對立,如果法律不外乎人情,即是沒有法律,而且求情信隨時帶有恐嚇成分,內容當然不會恐嚇,但寫求情信的人可能在社會上很有地位,可能是一般法官都不敢惹的人物,既然如此,何不順水推舟,輕判犯人,如果這個推算成立,還要法律做什麼,如果推算不成立,要求情信做什麼?

有人話要公開那109人的名字,以及求情信的內容,亦有人話涉及私隱而不能夠公開,我認為既然能夠為罪犯寫求情信,一定不怕被公開,但我不明白,點解會有109人樂意寫求情信,究竟那些人是否認識罪犯,或者只是間接又間接替人寫求情信,當中有沒有涉及金錢,如果有,應該是貪污,很大罪,有關部門應該了解一下,老友聽完我解釋,佢話今次算啦!

老友剛走,另一名老友就到,今次他的女兒是受害人,他擔心對方勢力很大,能夠搵很多知名人士寫求情,所以希望我能夠寫一封「求懲信」,我真的不知怎樣做!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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