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熱爆話題是長租公寓的爆破,引起負評熱議。筆者希望用另一個角度與大家去探討分析一下, 在住房租賃市場日益需求增加下,個人認為 [長租公寓/ 房屋租賃托管] 這類服務公司長遠來說確實是有需要的。
可惜經營長租公寓的服務公司 往往在經營手法上出現問題導致一連串骨牌效應。
坦白說,現時長租公寓之所出現泡沫爆破問題,是人為的經營不善,因為有人竟然向租客收取年租,卻以月付的方式,把租金交付業主,然後再利用這筆多收的資金來投資其他項目從而謀取更多利益,最後因風險管理不善而導致資金鍊斷裂,資金無法循環下去,繼而一發不可收拾,最後無法按時向業主交付房租,引致業主急忙收樓,可憐房客既已經被要求收取了一年的租金後,仍然在一頭霧水中再被逼遷,雙重損失之餘,繼之而來的麻煩才是真正的令人欲哭無淚。
具體而言,除了上述第一種情況,還有第二種情況就係 由於租客對交年租資金有壓力,未必可接受繳交年租,該類公司又以甜言蜜話或優惠,把租金、按金、上期等以貸款形式,放貸給租客。
上述兩種情況發生後 ,影響不可以説不大 ,金額滾得越大就越可怕 ,一旦中間出了不可預測的情況 ,受影響的範圍是無法估計。想想都令人心寒。
|長租公寓 需小心經營不善
或者讓筆者在此舉個實際例子 ,當租客願意交一年或甚至一年以上的租金給這類租賃公司 ,而租賃公司卻不把全數交到業主手上,後果會係點? 據報導有一間長租公寓公司所托管的住房 達40萬間,以每間每月租金為¥2500 x 12個月 ,一年租金收入¥30000,40萬間收入這個數字不得了,如果長租公寓服務公司 將資金用作高風險投資,而遇上經濟突然下行,長期虧損, 周轉不來,最後當然只能倒閉,關門大吉。
至於第二種,年租金加按金上期再放貸 : 貸款既可收息,又可左手交右手, 都係去左自己手,所有租金始終未交到業主手,租客已經一身債,萬一出事,受傷害及影響的業主和租客。將會是數十萬計。
如果大規模出現這類公司因失衡或倒閉, 坦白講 現在暫時沒有適當法例跟進得上,業主可能未必有權收回租客租用之物業, 因為租約上只顯示租客及長租公寓公司關係,與業主無關,而業主亦只簽屬於與長租公寓公司關係的合約。中間一斷鍊,業主租客頓成苦主。 所以話今日的經驗,應該是後來者的借鑑。
經此一役,大家認為長租公寓究竟還可按此模式繼續服務?
|租客要醒目 勿信甜言蜜語
筆者希望業主和租客吸取經驗後,令自己更加冷靜和變得聰明。業主當然必須找個可靠的委託公司或委託人放租,而租客就要醒目些,千萬不能輕信甜言蜜語,更不要貪少許優惠而一次過支付過多的租金,萬一出事,亦可以將自己的損失風險降低。
在未有完善的法制下,相信國家已經考慮制定政策對長租公寓的規管及監控,讓業主和租客的權益有所保障。最後國家在新時代的高速增長的發展下,可能暫時的監察亦會有未及完善而導致有漏網事情發生,但筆者深信國家將會吸收經驗,將監管力度做得準確。
作者:李海文 Dooby Sir 提提讀者置業租屋時需充分掌握知識與資訊,要與專業人士查詢、評估收益和風險,進行安全穩健的物業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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