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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空間 業主麻煩大

 
     
2020/06/30 湯文亮
早兩三年前,有老友叫我做生意要追得上潮流,就算做收租佬亦不例外,不應該將寫字樓租給單一租客,而是應該租給那些經營共享空間的租客,不但可以多收租金,而且又會令更多人受惠,我話受客觀條件所限我們不能這樣做,原因是我們的寫字樓大多數是甲級,恐怕共享空間的租客會佔用太多公共空間,例如洗手間及電梯等,令大廈的服務質素下降,不但害了自己,更加害了其他業主,老友話點解其他人可以,而我又不能,簡單講一句,就是我太懶,老友知我心意,我亦冇辦法唔承認。 租客太多 恐損大廈服務質素 老友話我懶只是講中了一部分原因,如果租畀人做共享空間,點解唔自己做?事實上,共享空間是一個美麗名稱,其實即是做包租公,如果租畀人做,點解唔自己做,因為做包租有很多濕碎的事,空置率以及欠租率都相當高,七除八扣之後,租金收入可能不及租畀普通租客,而且,共享空間的租客風險也比較大,不過,又不是太多人明白,所以,有一段時間,共享空間的租賃非常流行,但現在又沉寂下來,有人認為這是受到疫情影響,我亦同意,不過,始終是共享空間租客的業主比一般業主受到的困擾較多,但很少見新聞有報道。 確認人與包租公有一個共通之處,就是令到業主失去功能一段時間,確認人雖然不是業主,但可以以業主身分將物業出售,同樣地,包租公亦不是業主,但可以以業主身分出租,兩者不同之處就是確認人只是在一段時間有業主功能,但不能夠擁有物業,但包租公就不同,除了有業主的法定功能外,亦可以擁有物業,當確認人毁約,業主可以殺訂甚至追收差額,但包租公唔交租。 包租公無交租 業主收樓程序冗長 業主要經過冗長法律程序才可以收樓,但這不是問題重點,而是包租公唔交租,但又向三房客收租,業主即是借艇畀人割禾,一定激到生蝦咁跳,老實說,要收樓亦不是容易的事,共享空間的租客是很精明的,他們有各種方法拖租,甚至反客為主,反告業主並沒有履行責任。 總之,我自己知自己事,唔夠人玩就唔玩,這是我們沒有將物業租給共享空間的租客的主要原因,因為我知道日後會很麻煩。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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