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有間大銀行邀請我做了一個講座,我「天文文、地文文」講完買樓「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後,就進入答問環節。有人問美國總統特朗普剛簽了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下簡稱《人權法》),會不會令香港樓價大跌?這個問題其實已從中原指數反映出來,《人權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香港社運進行期間,已有不少香港人到美國要求推出這條法案,即使在社運及《人權法》的陰影下,中原指數最多亦只不過下跌5%,並隨即反彈。由此可見,美國對港的《人權法》不但對香港樓市影響輕微,甚至能夠鞏固樓市,我咁樣講台下當然噓聲四起。
我反問提問的人,如果他有資產在香港,會不會因為《人權法》而將資產轉到美國、她的同盟國或其他地區,例如日本、台灣、新加坡等地;那人實話實說一定不會,因為如果唔覺意出現在制裁名單上,美國就會凍結他的資產,甚至指示她的同盟國凍結他的資產,他甚至考慮出售美國資產搬到一些美國影響力不能觸及的國家,香港反而是一個安全地方。
本來這是毋須擔心,美國是不會輕易推出制裁名單,但現在環境有變,制裁名單並不是由美國擬訂,而是照香港社運人士的意思執行,一個普通的香港商人隨時會被列入制裁名單,美國可以影響全世界,但影響唔到中國和香港,大家當然唔會放資產在中國,結果香港是最安全的地方,唔驚美國會凍結資產。所以,《人權法》又點會令樓價大跌,反而樓價得到支持而上升,如果發生在二三十年前就難講,因為當時美國基金持有不少香港物業,有乜依郁,基金立刻會出售持有的物業,香港樓價想唔跌都唔得。
美商反而是終極受害者
不少人都知道美國在香港每年有300多億美元盈餘,究竟是怎樣得來,香港又沒有製造業,就算有都微不足道,其實,那些盈餘是從資產管理得來。因為有不少內地及香港人在美國投行買基金、債券等產品,300多億元是中間產生的手續費及利潤,如果任何人擔心出現在制裁名單上,不但會停止向那些美國投行買金融產品,甚至出售手上的金融產品,美國金融機構生意減少,利潤自然下跌,美國商人反而會是《人權法》的終極受害者。
要解決亦不是沒有辦法,第一個美國暫時不會用,就是擱置這條法案,第二個是不會得到香港社運人士同意,就是法案要按既定時間表進行,香港社運人士是無權制定制裁名單,最好的辦法就是先用第二,後用第一,一個不負如來不負卿的兩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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