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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通過《人權法案》 將趕跑海外投資者

 
     
2019/11/21 湯文亮
昨日早上,美國參議院快速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下簡稱《人權法案》),我大跌眼鏡之餘,一定要講講這條法案對香港及對美國的影響。很多人會覺得很奇怪,這條法案只會對香港有不利影響,怎可能對美國有影響。 老實說,這條法案對一般香港人影響不大,只是對那些有多少資產,以美國為最後的根據地的人才有影響,因為美國政府隨時可以用《人權法案》來沒收香港人在美國的資產。當這條法案在美國參眾兩院進行表決通過時,不少香港人突然醒覺,這條民權法案與我們激烈反對的《逃犯條例》修訂極之相似,我們雖然令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但最後反而令到美國政府推出《人權法案》,令到美國政府可以長臂管治,會不會是前門拒虎,後門進狼?或者,《人權法案》是《逃犯條例》的美國版。 美長臂管治 儼如美版《逃犯條例》 今次是年輕的社運人士要求美國政府推出有關法案,大家都知道這是送羊入虎口,自動要求美國長臂管治,所以即使通過亦見不到有大肆慶祝活動。大家亦不否認這條法案對一些香港人有不利影響,但同時亦警惕了未被影響的香港人,如沒有必要都唔好在美國買樓或者其他美國基金產品,因為美國政府隨時可以因為資產擁有者違犯民權法案,沒收他們的資產。 在這項法案遞上參眾兩院表決時,不少打算在美國買樓的香港人轉移到其他國家買樓,英國應該是最受惠的國家,如果只是香港人有此舉動,對美國根本沒有影響,但這個世界上有不知幾多在人權及民主的排名比香港低很多的國家,不過他們的國民很有錢,見到美國可以隨時以《人權法案》沒收香港人在美國的資產,試問他們是否夠膽在美國投資,買美國政府債券,甚至靜靜地取回在美國的投資,或者將存款轉離美國。 所以,我認為這項《人權法案》對美國影響大於香港,所以,總統特朗普有機會不簽署這項法案,甚至利用這項法案作為與中國在貿易戰的籌備;即使特朗普簽署又如何,既來之,則安之,主動權又不在我們手上,唯有頂硬上。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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